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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政部>營利事業給付因死亡而退職之員工退(離)職金慰勞金撫卹金及喪葬費之相關課稅規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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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快訊
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彰化分局表示:營利事業給付因死亡而退職之員工退(離)職金、慰勞金、撫卹金,係屬死亡人遺族之所得,非屬遺產稅課徵標的,免予計入死亡員工之遺產總額;惟營利事業給付死亡員工之喪葬費,仍應併入死亡員工之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。 民眾如有任何問題,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-000321,該分局將竭誠為您服務。
新聞稿連絡人:營所遺贈稅課 葉雅惠
電話:04-7274325轉1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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