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類所得扣繳申報法令與實務

臉書徵稅新制上路&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

2024.12.19(四)
14:00-16:00
專業講師
洪文玲 會計師
講師經歷
私立東吳大學 會計研究所碩士
企業永續管理師
高等考試會計師考試及格
永安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
地點
三重區重新路5段609巷8號7樓之4
課程費用
免費入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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扣繳義務人給付各類所得時 應依規定扣取稅款依限繳納及辦理扣繳申報

依所得稅法第88條及第92條規定,扣繳義務人於給付各類所得時,應依規定之扣繳率或扣繳辦法扣取稅款,於每月10日前將上一個月所扣稅款向國庫繳清,並於次年1月底前辦理扣繳申報。    

扣繳制度係為即時掌握稅收,達成租稅公平及稽徵經濟目的,扣繳義務人於給付各類所得時,負有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稅款及開具扣(免)繳憑單彙報稽徵機關查核之作為義務,扣繳義務人應注意依現行規定之扣繳率及扣繳辦法,於期限內扣取稅款、繳納所扣稅款並辦理扣繳申報,以免受罰。  

(資料來源:財政部)

課程內容
  1. 扣繳申報基本概念
  2. 常見薪資所得扣繳規定
  3. 常見租賃扣繳規定
  4. 相關函令解釋介紹
  5. 扣繳申報實務注意事項
注意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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